-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304
- 备注/文号:南农〔2022〕43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31
溪美街道、金淘镇党政办、财政所:
南安市惠众生态农场承担的2020年省级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由于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自愿放弃,导致个别项目无法实施。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撂荒地复耕种粮扶持,稳定我市粮食生产。现将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南安市盛农家庭农场,并将该项目补助资金8万元下达金淘镇财政所,待市镇两级验收合格后,再由金淘镇财政所拨付到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请金淘镇党政办、财政所按照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财务专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验收。
附件:2020年省级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建设补助方案(南安市盛农家庭农场)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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