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298
- 备注/文号:南农〔2022〕43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31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为做好我市渔业专项资金安排工作,根据《泉州市市级渔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街道)在第二季度摸底的项目库基础上,安装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及年度工作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渔业项目进行更新补充(二季度报过的项目此次还需纳入,以本轮报送总表为准),分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引进、渔业灾害救助、设施渔业、休闲渔业、食品安全监测室、品牌渔业、渔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类别(类别参考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对本辖区内的渔业发展情况进行补充填报。
二、各地于11月2日下午下班前按附件要求将补助需求项目摸底情况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市海洋与渔业管理科汇总,逾期报送的项目将纳入储备项目实时跟踪。
联 系 人:林静毅 联系电话:13055332223
邮 箱:nanansjz@163.com
附件:2022年泉州市市级渔业专项资金项目情况摸底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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