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271
- 备注/文号:南农〔2022〕38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0
各有关承保机构: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2〕155号)等文件精神, 现将2022年农业保险泉州市级及本级财政补贴资金424341.79元拨付给你们,其中泉州市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86123.86元(水稻种植保险保费补贴84031.36元、马铃薯种植保险保费补贴2055元、玉米种植保险保费补贴37.5元),南安市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338217.93元(水稻种植保险保费补贴336125.43元、马铃薯种植保险保费补贴2055元、玉米种植保险保费补贴37.5元),各承保机构具体拨付资金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南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市级及本级财政补贴明细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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