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246
    • 备注/文号:南农〔2022〕33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3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4月—6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通知
    时间:2022-09-13 16:05

    福建金霞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关农业企业: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22年4—6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678号)和《预算指标通知单》(南财指标〔2022〕952号)精神,现将2022年4—6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59.02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4—6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安排表

      2.2022年4—6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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