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226
- 备注/文号:南农〔2022〕29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9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南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南农〔2022〕135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2〕2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南安市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超额完成粮食面积约束性任务奖励)38.64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相关乡镇(街道)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补助资金至项目建设单位,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南安市省级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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