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210
- 备注/文号:南农〔2022〕27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3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衔接补短板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2〕16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衔接补短板项目)共38万元,款项列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见附件2)。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衔接补短板项目)安排表
2.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衔接补短板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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