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188
    • 备注/文号:南农〔2022〕25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0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7-20 10:37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8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发放工作的通知》(泉财农〔2022〕177号)文件精神,2022年省级下达给我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357万元,2022年我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一批)资金结余1.8万元,现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58.8万元(含本次下达的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和结余的一次性补贴第一批资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根据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南安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间节点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各项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和“村级登记、张榜公示(3天)、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的流程,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确保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与公示内容一致。同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确保材料齐全完整。

      二、本次下达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358.8万元,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后,汇总全市今年实际种粮面积(含下半年计划种粮面积)228243.03亩,其中普通农户实际种粮面积226915.81亩、10户种粮大户实际种粮面积1327.22亩,种粮大户按1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切块13.2722万元用于补助种粮大户一次性补贴,切块后余345.5278万元一次性补贴资金按15.22元/亩的补贴标准分配。

      三、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本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四、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兑现情况已列入涉粮巡视专项检查和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今年没有种粮意愿、耕地已改变用途或不适宜种粮等情况,不列入补贴范围。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南安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2.南安市实际种粮农民(大户)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配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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