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167
- 备注/文号:南农〔2022〕20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9
南安市益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有关农业企业: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22年1-3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456号)和《预算指标通知单》(南财指标〔2022〕670号)精神,现将2022年1-3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资金38.43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1-3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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