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118
- 备注/文号:南农〔2022〕14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6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现将《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295号)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推荐2022年度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请各乡镇(街道)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并于6月15日前将申报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逾期不予受理。南安市经管站邮箱:nanjgz@163.com,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5-86382858,13960460416。
附件: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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