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029
    • 备注/文号:南农〔2022〕4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3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23 14:47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22〕11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市推荐2022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人选7名,其中生产型、经营型、技术服务型3名,技能带动型、社会服务型3名,村主干、乡镇农技干部1名。请根据推荐类型、推荐条件,组织由所在村委会逐级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参评,每个乡镇(街道)最多推荐1名人选,推荐对象应获得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称号或同等荣誉,优先推荐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通过新型职业农民或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认定的人选,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同意并征求镇纪监委和市综治意见,同时在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下午下班前。申报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南安市农业农村局4楼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

      ①《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②身份证明、学历、业绩、奖励、认定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核对原件无误后,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审核印章。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材料将予以退回。

      ③综合报告:公示、征信、综治等情况内容。

      ④申报对象工作照(电子版)5张,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500字以内)。

      申报对象入选与否,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申报者自行留底保存。

      请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负责报送辖区内推荐人选考察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并汇总填报《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人选简明表》(同时提交电子版)。

      《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等相关表格可从泉州农业信息网(http://nyncj.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洪晓燕,联系电话:18159582072,电子邮箱:nany969155@163.com。

      附件:《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22〕11号)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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