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001
- 备注/文号:南农〔2022〕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4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秋冬种农作物计划任务及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粮食生产任务,结合我市秋冬季农业种植情况及气候条件,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挖掘潜力扩大秋冬季旱地粮食生产。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南政办〔2021〕71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展规模化秋冬季种植马铃薯补助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一)申报主体条件
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1月30日止,在此期间连片种植秋冬季马铃薯20亩以上的单一种植专业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
(二)申报程序规定
1. 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主体申报。实施主体据实填写《南安市2021年秋冬季马铃薯种植奖补申报表》(附件1),并附土地租包合同和种植照片等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2. 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核实。会同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查看、周边群众走访等形式,实地测量核实,并在当地村委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填写《南安市2021年秋冬季马铃薯规模种植申报表》(附件1)、《南安市2021年秋冬季马铃薯种植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2年1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61304114@qq.com,纸质材料报送到市种植业管理站,联系电话:86382483。
二、奖补办法
鼓励秋冬季种植马铃薯,对相对连片20亩以上规模种植马铃薯的农业经营主体,市财政按实际面积每亩给予叠加补助100元。
三、实施和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完成粮食安全责任制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冬季马铃薯易受冻害等自然灾害影响,各地要积极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保监局关于开展马铃薯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8〕121号)精神,做到要保尽保,充分发挥马铃薯种植保险政策的效力,让农民放心种植,以扩大马铃薯种植面积。
(二)强化技术服务。各地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耕地情况因地制宜,鼓励农民增加秋冬季马铃薯的种植,要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推广脱毒高产栽培技术,稻草包芯技术,增加有机肥施用等,达到农业“五新”技术集聚示范推广的功效,为2021年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三)强化绿色生态。各地要坚持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稻草覆盖技术,做好薄膜回收,做到化肥农药减量化指标达标,做到马铃薯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并将此项绿色生态要求列入验收通过的硬性指标。
附件:1.南安市2021年秋冬季马铃薯规模种植申报表
2.南安市2021年秋冬季马铃薯种植汇总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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