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1-00287
    • 备注/文号:南农〔2021〕36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0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及年度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0 11:14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全年无沼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及年度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压实主体责任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普法工作,增强各类沼气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农村沼气用户应急避险减灾技能,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层层压紧压实部门、属地乡镇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持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稳定向好。

      二、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运行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扎实抓好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各类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大中型沼气工程(含黑膜沼气池)关键环节、关键设备和消防设施的巡查、检修、保养,确保节假日期间各类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内建有大中型沼气工程(含黑膜沼气池)的畜禽养殖场加强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巡查沼气池、沼气发电机、输气管道、沼气使用器具等相关设施运行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形成台账(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两年以上;需清池维修沼气设施应由持证沼气技工现场指导。同时,要督促辖区内各村(社区)加强户用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如有沼气使用问题须由持证沼气技工现场指导和维修,杜绝用户私自清池维修,避免发生沼气中毒事件。

      三、实施分类管理,健全各类台账

      对正常运行的沼气工程,组织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要实行痕迹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并做好各项防火防护措施;对长期闲置废弃沼气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效利用原则,可盘活再利用的积极盘活再利用,符合报废条件的沼气工程,现场要设置警示标识,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建设,由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并按报废程序申请报废。各类沼气池均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沼气报废等工作管理台账备查,做到随时掌握沼气安全动态。各乡镇(街道)好的经验做法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科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邮箱:nyhbny@126.com)。

      四、加强宣传普及,筑牢底线思维

      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短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及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知识,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风险隐患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筑牢沼气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安全无事故。

      附件:沼气池安全检查记录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