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1-00285
- 备注/文号:南农〔2021〕36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9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为激励粮食种植大户发展生产,示范带动农业“五新”推广,实现粮食增产量、农民得实惠的目标,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种植业项目调查摸底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秋冬种马铃薯和粮食作物“五新”推广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示范片基础设施完善、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交通便利、便于机械作业、便于学习观摩、技术推广工作基础扎实、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种粮基地。且有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手续,经工商登记的场、社、种植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目标要求
(一)粮食作物“五新”推广项目:在全市建立水稻、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100亩以上核心示范片,推动良种良法良机配套,实现良种覆盖率100%、主推技术应用覆盖率10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100%、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100%、耕种收综合机械率100%。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申报市级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示范基地情况表》(附件1),具体产量目标如下:
1.水稻:核心示范片中稻亩产600公斤以上,早稻、晚稻两季亩产各450公斤以上,较上年增产2%以上,辐射带动所在地均衡增产。
2.甘薯:核心示范片平均亩产鲜薯2800公斤以上,较上年增产3%以上,辐射带动所在地均衡增产。
3.马铃薯:核心示范片平均亩产鲜薯2000公斤以上,较上年增产2%以上,辐射带动所在地均衡增产。
(二)秋冬马铃薯项目:2021年秋冬种马铃薯20亩以上的单一种植专业户、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
1.实施主体据实填写《泉州市2021年秋冬种马铃薯种植申报表》(附件2),并附土地租包合同等材料,报送南安市种植业管理站。
2.该项目于9月23日前先调查摸底上报秋冬种马铃薯计划数。待立项后,提供秋冬种马铃薯种植照片,由我局负责组织核实,会同乡镇(街道)根据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查看、周边群众走访等形式,实地测量核实,并在当地村委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泉州市2021年秋冬马铃薯种植汇总表》(附件3),提供核实报告。
三、实施内容
(一)集成高新技术。加强技术组装配套,示范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高产集成技术。水稻重点推广精确定量栽培、工厂化机插育秧、机械化栽培等技术;甘薯主要推广脱毒薯苗、合理密植、增施包心肥和夹边肥,防治小象鼻虫等技术;秋冬马铃薯主要推广脱毒高产栽培技术,增加有机肥施用等,达到农业“五”技术集聚示范推广的功效,为2022年完成粮食生产夯实基础。
(二)强化绿色生态。坚持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相关项目实施主体要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做好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并将此项要求列入验收的硬性指标。做到化肥农药减量化指标达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及农膜回收率均要达到100%。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由各乡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填报附件表。申报表加盖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印章,并附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手续、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请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9月23日前报送市种植业管理站,逾期不予受理。南安市种植业管理站电子邮箱:761304114@qq.com,联系电话:0595-86382483。
附件:1.2022年申报市级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示范基地情况表
2.泉州市2021年秋冬种马铃薯种植申报表
3.泉州市2021年秋冬马铃薯种植汇总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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