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1-00038
- 备注/文号:南农〔2021〕5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21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及各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质量兴农促春耕行动”,积极应对旱情影响,切实有效开展春季农业生产服务工作,抓早抓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及当前工作,推进“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农业农村工作“开门红”。现就开展春季农业生产指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月22日—2月24日,各乡镇(街道)指导的具体时间由各指导组自行安排。
二、分组安排
组织8个指导小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开展春季农业生产指导服务,具体分组如下:
(一)第一组
组长:李辉辉
成员:雷明娇、刘春冬、李宏斌、林夏生
指导乡镇:溪美、柳城、美林、省新
(二)第二组
组长:陈世典
成员:黄春福、陈启生、林进明、洪晓燕
指导乡镇:东田、英都、翔云
(三)第三组
组长:陈朝阳
成员:林金典、潘明水、陈飞燕、陈健斌
指导乡镇:诗山、码头、蓬华
(四)第四组
组长:黄谋第
成员:吴昭环、苏立破、陈琳桢、陈燕艺
指导乡镇:梅山、洪濑、洪梅、康美
(五)第五组
组长:黄建筑
成员:林剑英、戴树荣、李继志、张玉清、陈建军
指导乡镇:官桥、石井、水头
(六)第六组
组长:陈泽金(潘进国)
成员:王志明、杨家飞、洪少婷、叶伟
指导乡镇:罗东、乐峰、向阳
(七)第七组
组长:林庆华
成员:林泗海、陈汝顶、李婷婷、陈俊清
指导乡镇:仑苍、霞美、丰州
(八)第八组
组长:刘文龙
成员:陈锦聪、黄添基、洪旋珠、戴娜桑、陈佳瑜
指导乡镇:九都、金淘、眉山
三、工作任务
(一)了解乡镇(街道)对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度以及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贯彻落实情况,确保稳定粮食生产;
(二)了解镇村两级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典型做法及存在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
(三)了解镇村两级是否积极应对当前旱情,是否及时启动抗旱应急预案,详细了解镇村两级抗旱措施落实情况,重点要进一步了解早稻生产是否存在缺水问题,计划采取什么措施保障早稻生产顺利开展;
(四)现场了解粮食示范村计划采取什么措施扩大早稻和旱粮种植面积,并了解当地群众早稻和旱粮的种植意愿;
四、有关要求
(一)一线指导。各指导组要走进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指导服务,深入生产一线了解各乡镇(街道)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当前旱情详细情况、抗旱措施、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特别要详细了解粮食生产存在问题、农户种植意愿和抗旱措施等相关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措施意见。
(二)其他要求。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典型做法,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要认真填报旱情统计表(详见附件1),于2月25日前将工作小结和统计表报送产教科邮箱:nany969155@163.com。各指导组要抓紧到基层一线,指导好各地春季农业生产及抗旱工作,并将指导过程了解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亮点,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送产教科汇总,以便形成报告上报市领导。
附件:1.南安市农业受旱情况及抗旱工作情况统计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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