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0-00169
- 备注/文号:南农〔2020〕17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4
各乡镇(街道)扶贫办、财政所: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贫困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0〕127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情况,现将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贫困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596.88万元(详见附件1)拨付给你们,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见附件2、3)。该款项用于改善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条件,请根据贫困户住房改善实际需求,对补助资金进行分配(原则上每户累计补助资金不得高于3万元)。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9〕149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根据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督导要求,请各乡镇(街道)于6月20日前将需补助对象名单报市扶贫办备案。
附件:1.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专项资金(贫困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安排表
2.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专项资金(贫困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任务清单
3.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专项资金(贫困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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