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0-00168
- 备注/文号:南农〔2020〕17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3
各有关乡镇扶贫办、财政所: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0〕352号)及南财指标〔2020〕487号文件要求,现按因素法下达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产业发展项目)387.55万元,其中,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379.55万元,用于补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8万元(见附件1),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见附件2、3)。请严格按照《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19〕149号)要求管理使用此项资金,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27号)产业发展项目泉州市级配套资金,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 2020年度泉州市级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和受疫情影响补助资金安排表;
2. 2020年度泉州市级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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