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0-00136
- 备注/文号:南农〔2020〕15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2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南安市人才“港湾计划”的实施方案》(南委发〔2017〕3号)精神,着力培育一支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现就做好2020年度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条件
凡长期在我市农业农村从事农、林、牧、副、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生产经营的农村劳动者,包括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社会服务型等五种类型,一般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扶贫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中,热心带领农民群众发展致富,取得突出业绩,得到当地群众广泛认同。
二、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按照人选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综合评审、审定公布等五个程序。
(一)动员推荐阶段(6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本通知要求,由所在村委会逐级推荐,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推荐人选须在所在乡镇或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人选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审核后,填写《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人选简明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
(二)综合评审阶段(6月30日前)。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小组对各乡镇(街道)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考评小组评审,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初步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三)审定公布阶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公布入选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评选工作的意义、标准和程序,为评选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规范程序,公开透明。推荐人选必须征求纪检监委、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后,由各乡镇(街道)对推荐人选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每个乡镇(街道)最多可推荐2名人选,确保质量。
(四)培育典型、示范带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和激励机制,善于发现人才,挖掘人才,培育人才,积极树立先进典型,用优秀人才的事迹引领带动农村实用人才成长。
四、材料报送
请各乡镇(街道)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
(一)《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身份证明、学历、业绩、奖励、认定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审核印章。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材料将予以退回。
(三)综合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公示和征求纪检监委、计生及综治意见等情况内容。
(四)申报对象工作照(电子版)5张,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500字以内)。
联系人:陈志龙,联系电话:18016513232。
邮箱:nany969155@163.com。
附件:1.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
2.2020年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考核评分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南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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