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0-00046
    • 备注/文号:南农〔2020〕5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5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禁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25 15:46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泉州市、南安市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禁毒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禁毒宣传教育 

      1.强化机关禁毒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本单位禁毒宣传教育,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关注“中国禁毒”“福建禁毒”等禁毒公众平台,了解禁毒法律法规对于禁毒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全面营造干部职工关心禁毒工作、关注禁毒工作、投身禁毒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防毒、禁毒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远离毒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的自觉意识,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公职人员及家属不沾毒、不涉毒,用实际行动影响周围的人,营造“无毒”环境。 

      2.强化社会公众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农业系统广泛接触基层群众的优势,充分运用宣传栏、进村入户指导、技能培训、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等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手段,引导群众关注“中国禁毒”“福建禁毒”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禁种禁毒知识宣传活动,加强禁毒禁种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农民群众的禁种禁毒意识,推进毒品预防进村入户。 

      二、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排查工作 

      1.种植业管理站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茶果园、蔬菜等农业用地罂粟种植情况大排查工作,局属各单位在开展各类业务工作时,要强化对罂粟种植情况的摸排工作,在组织各类督导检查时应将农业用地罂粟种植情况排查工作纳入检查范围。各单位在开展排查工作时要及时做好排查工作记录,发现非法种植罂粟行为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铲除。 

      2.各乡镇(街道)要以“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按照“不放过一地,不放过一角,不放过一株”的原则,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充分发动当地群众,深入本地区农业用地开展实地巡查排查,掌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信息,发现非法种植罂粟行为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铲除。 

      三、加强对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及日常管理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及日常管理,加强兽用麻醉药品法规宣传,重点宣传《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兽用安钠咖管理规定》等,提高从业者依法经营意识。要强化动物诊疗机构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兽药使用记录,严格落实《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兽医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兽用麻醉药品涉及制毒相关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加强对符合建档立卡的涉毒人员的扶贫帮扶工作。 

      扶贫科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以现行扶贫标准,将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涉毒人员按照既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畴,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帮扶措施予以帮扶。 

      五、健全禁毒工作责任制 

      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新时代禁毒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化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组织工作人员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隐患和问题线索排查,强化落实各项禁毒工作措施。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禁毒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 2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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