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0-00041
    • 备注/文号:南农〔2020〕4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0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农资打假保供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02-24 09:01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属各部门:

      春耕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关键。当前立春已过,我市已陆续进入春耕备耕时期,农资产品逐渐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全力护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和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供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农资打假保供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是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和顺利推进春耕备耕工作,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和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抓好春季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期间农资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工作早部署、任务早落地、成效早显现,落实职责到位、力量到位、安全到位,扎实推进农资打假“保供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

      二、明确职能,加强监管合力

      农业行政执法是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农业各行业日常监督管理和行政检查,要认真理顺农资行政执法与农资行政管理的关系,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和农资行业管理机构的分工协作关系,加强工作衔接配合,真正做到“1+1>2”。

      三、紧盯目标,强化监管措施

      (一)突出重点治理。按照《2020年南安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以我市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重点农资品种,依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管理目标,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严管重打农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农资安全和春耕生产用种、用药、用肥安全。

      (二)加强执法检查。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依法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许可,严格核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及产品登记,清理取缔非法企业。同时,重点针对农资特别是农药、兽药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执法整治,持续开展农资质量执法抽检,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认真摸排问题隐患,靶向发力、精准打击假劣农资。

      (三)强化平台应用。充分发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功能,进一步提升农资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登记备案制度,率先实现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种子获证企业及其生产购销信息100%平台完整登记备案。推进实名购买制度,全面落实农药兽药产品实名购买,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监管。加强登记管理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执法,持续推进相关企业产品有效纳入平台监管。发挥平台快速查询追踪功能,加大平台线上巡查力度,动态监管农资购销行为。同时,结合线下稽查、质量抽检,对检查发现、上级通报的假劣农资全面排查,全程追查假劣农资。

      四、高压震慑,严惩违法行为

      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案件查处率达100%,全面查处不留死角,确保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防止出现擅自不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等现象。认真落实省内区域间和省际农资案件协查联动机制,对发现的每一个案件线索或正在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一地发现、各地联动、协同作战,案件协查通报率达100%,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上游问题农资追溯倒查率100%,全程清理假劣农资。涉嫌犯罪线索明显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查快办;达到移送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要第一时间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查、处罚偏轻等情况出现。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属各部门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及时总结经验,积极上报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研究分析并反馈农资监管执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提高。联系人:陈秋萍,电话:0595-86388987,电子邮箱:zhf6375482@126.com。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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