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0-00040
- 备注/文号:南农〔2020〕4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2
水头、石井、丰州镇农业服务中心:
为做好2019年度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特殊情况,请水头、石井、丰州镇农业服务中心通知各自辖区内具有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报资格的渔船船主,实行以电话预约分批分段限流申报审核,并按预约时间准时前往我局海洋与渔业管理科办理,预约电话:0595-86382980。
2. 各渔船船主务必带齐相关材料,做好自身防护,即办即走,减少现场逗留时间。
3.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书或养殖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4)经镇、村审核盖章的渔业生产情况汇总表(养殖船另需提供经镇、村审核盖章的养殖面积确认书或承包合同,养殖面积确认书或承包合同要明确渔船与养殖证的对应关系)。
3.申报工作时间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渔业生产情况汇总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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