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19-00362
    • 备注/文号:南农〔2019〕46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19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20 09:19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重点地区、不安全地域的海上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渔业渔民生产安全,确保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秋冬季市渔业生产旺季,同时也是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季节,海上风大紧急,海况复杂、恶劣,变化无常,极易发生渔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及时部署落实防御大风、冷空气等工作,针对当地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地区和不安全地域,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船、到人,推动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 

      二、加强监督排查,强化安全执法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施”的原则,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渔船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到位,有效管控各类渔船安全风险;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渔船,一律责令停产整顿,落实监管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查办,严禁渔业船舶带病出海生产作业。 

      深入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彻查安全隐患,重点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脱险”渔船、渔港水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对渔船安全救生、消防、防污染的设施配备、安全信息终端设备配备及使用、船员最低配标准配备、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拆除安全设备、更换主机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和专项整治,依法责令整改、处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责令现场或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禁止离港,已经离港,责令返回港口并依法处罚。 

      三、加强自救互救,落实编队生产 

      完善落实渔船编队结对生产管理、岸上定时定人联络等制度,规范、约束和督促渔船养成编队编组、不单独出海的航行作业习惯。出海渔船必须听从编组组长船的船长在海上航行、作业的编队指挥,加强组内渔船的沟通联系,做到同进同出,特殊情况离开编队时要及时报告,确保一船不出港、单船不返航、生产有照应,确保一船有险情,同编队其他船能第一时间知情并就近救援帮助。 

      四、加强专项整治,落实持证上岗 

      认真组织开展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检查力度及密度,对本辖区渔业船舶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未持证上岗、“人证不符”的行为。发现未持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行为,督促船东船主尽快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对未持证上岗的渔业船舶从业人员,督促其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保全部依法持证上岗。坚决杜绝“零星”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五、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完善应急预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好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加强海洋气象的预报预警服务,密切关注海上风、浪、雾等情况,及时通过应急指挥平台、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天气海浪预警及安全警示消息,教育渔民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提醒渔船和养殖渔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要扎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通过观看宣传教育片、警示教育展等形式,普及渔业安全知识,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和秋冬季大风防范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安全生产意识;要加强渔业船员培训的组织工作,重点加强“零星”人员的培训,加密培训频次,做好培训经费保障,提高船员上岗持证率,有效提高渔民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自觉性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 

      为推动全市渔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渔船船员中毒等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我局届时将联合市局适时开展督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做好活动总结和提升。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11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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