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19-00295
- 备注/文号:南农〔2019〕39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09
各相关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建省2019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编号:2019N0097)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我市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配合实施。
一、目标与要求
在我市2017年省控长期定位监测点位上,根据本地作物种植情况,采集监测点位上的农产品样品,分析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并进行评价,根据当地作物类型,采集30个农产品样品。其中,优先采集当地特色作物种类(如水果、蔬菜等)。以摸清我市各类农产品中重金属的污染状况及其与土壤之间的关系,为本市农用地土壤的安全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完成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的2019年度省控点年度监测任务。
二、样品采集及运送
(一)采集样品类型
2019年我市产地环境监测省控点采集的样品全部为农产品。主要包括如下种类:
(1)根茎类农产品:马铃薯(品种)、番薯(品种)、淮山、芋头、茭白、莲藕、萝卜(白)、胡萝卜等。
(2)瓜果类农产品:豇豆、四季豆、荷兰豆、茄子、黄瓜、丝瓜、葫瓜、佛手瓜、冬瓜、南瓜等。
(3)叶菜类:各类叶菜。
(4)其他蔬菜:叶菜和根茎类蔬菜以外的蔬菜,如花椰菜、西兰花等。
(5)水果类:柑橘、香蕉、柚子、橄榄,李、柿子、枇杷、荔枝、龙眼、萘、菠萝等。
水稻、玉米也可以采集,但应重点采集各地原来未采集或少采集的品种,要注意采集粳稻、糯米、黑米等品种(水稻、玉米样品必须注明品种)。茶叶、中草药不采集。
(二)采集方法
1.省控点农产品样品的采集地点严格限制在2017年确定的长期定位监测点位上,即必须在2017年采集土壤样品的田块(地块)上采集农产品样品,不能跨出田块再在别处采样。
2.采样时,应事先准备好不锈钢或瓷质剪刀、不锈钢或瓷质小刀、样品袋、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等。
3.在农产品成熟时进行采样。
4.必须拍摄5张采样照片,其中1张是点位中心照片(必须反映采样人员在采农产品样品的情形,即体现采样人员的同时体现农产品种类)、其余4张是四周景观照片(反映与2017年基本一致的景观)。所有照片都应该自带经纬度。照片不合格的将被视为无效样品。
5.农作物样品应采集混合样品,不能以单株(个)作为监测样品。农作物混合样是指在已定采样点地块内根据不同情况按对角线法进行多点取样,然后等量混匀组成一个混合样品。每一混合样由5个的植株组成(即分点样)组成。
(1)粮食样品采集:水稻、小麦类采集稻穗、麦穗;玉米采取第一穗,即离地表近的一穗,混合成样。
(2)蔬菜样品的采集:小型植株的叶菜类(白菜、韭菜等)去根整株采集;大型植株的叶菜类可用辐射形切割法采样,即从每株表层叶至心叶切成八小瓣,随机取两瓣为该植株分样;根茎类采集根部和茎部,大型根茎可用辐射形切割法采样;果实类在植株上、中、下各侧均匀采摘,混合成样。
(3)采样量:谷类一般为500克(干重样),蔬菜、薯类一般为1千克(鲜重样)。
6.表格和标签。采样同时,应填写农产品样品标签、农产品样品汇总表(附表1和附表2)。
7.采样注意事项:
(1)农作物采样时间应在无风晴天时采集,雨后不宜采样。采样应避开病虫害和其它特殊的植株;
(2)新鲜样品采集后,应立即装入聚乙烯塑料袋,扎紧袋口,以防水分蒸发;
(3)填写农产品样品标签一式2份,1份放入袋内,1份扎在袋口。
(三)样品运送与处理
1.样品采集后应尽快送至样品处理单位进行样品处理(准备两份,一份。
2.采集好的样品装运前必须逐核对样品、样品登记表、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核对无误后分类装箱;
3.样品在运输中严防样品的损失、混淆或沾污,及时送至实验室。接受者与送样者双方在样品登记表上签字,样品记录由双方各存1份备查;
4.要确保农产品样品送至实验室时不变质腐烂。样品要冷冻运送,可配备专门的隔热容器,放入制冷剂。水分较多的样品,先装入塑料食品袋,再放入容器中,防止水分遗失。
5.负责样品处理的人员接收样品后应立即进行样品处理。
6.补充说明: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检测的质控,所以应寄送一份处理好的农产品样品给该单位。寄样的数量:干粉50g,匀浆200mL。寄出的样品应与检测单位用的样品完全一致,否则将造成结果不一致,他们将随机抽取部分样品外送检测,如果检测结果误差太大,将要求重新测定。(寄样地址:福州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徐昊-17689221584)
(四)样品的编码
省控点样品编码由16位数字组成:行政区划代码(6位)-土地利用类别代码(2位)-流水号(4位)-年份(4位)。
三、样品测试
(一)检测项目
农产品样品检测镉、铅、砷、汞、铬、镍、铜、锌的总量,但如果是稻米则检测无机砷含量。检测方法按照相应的国标方法执行。
(二)数据上报与年度报告编写
在样品监测初步完成时将监测结果电子版发送到技术支持单位审核,在次年3月份之前将监测结果的纸质版加盖农业农村局公章后寄到省站(监测结果提交表格的格式见附表3),检测单位出具的盖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也要提交一份。技术支持单位依据各地上报的检测结果编写全省的年度监测报告。年度报告于次年5月前提交省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技术推广总站。
附件:1.农产品采样信息汇总表
2.农产品样品标签
3.县(市、区)省控点农产品监测结果汇总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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