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19-00272
    • 备注/文号:南农〔2019〕36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0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9-09-11 10:34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10号)文件,下达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资金60万元,现均已完成2018年各项绩效指标。为了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根据各乡镇申请,结合此次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执法检查情况要求,经我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结余资金30.1万元进行分配(详见附件)并下达给你们,该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以及日常抽检样品采样费、检测耗材、生产主体备案与监管、“一品一码”建设、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培训等工作。请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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