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19-00159
    • 备注/文号:南农〔2019〕19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1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05 08:47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31号)、《泉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安办〔2019〕29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农安办〔2019〕1号)、《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海渔〔2019〕76 号)和《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南安委办〔2019〕65号)总体部署和要求,今年“安全生产月”以危险化学品安全和渔业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结合我市农业行业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及我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安全监管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农业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办。成立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同时组织开展。

      (一)组织启动仪式。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主题宣讲。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以危险化学品安全和渔业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主体宣讲活动,组织“志愿服务宣讲团”,面向涉农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团队进行宣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深入一线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鼓励邀请相关专家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研判,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精准指导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七进”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渔业安全方面,局属渔业监管单位一要深入重点渔港、渔村、渔船、渔户和重点渔业企业对口宣讲,深入阐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意义,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引导各类渔船经营者和渔业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二要针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船东、船长、船员开展防商渔船碰撞、船舶防火安全专项宣贯活动。要印制相关宣传材料,制定宣传培训计划,以乡镇为单位,召开专题培训会,聘请资深专家到会开展宣讲,采取面对面的教育方式,全方位组织宣传教育。

      (三)组织交流研讨。危险化学品方面,市局涉农危险化学品监管牵头单位要组织局属相关科站、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和部分涉农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交流涉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探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思路举措。渔业安全方面,局属渔业监管单位一要开展“渔船经营者和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通过深入交流研讨落实渔业船舶和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渔业船舶和渔业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渔业船舶和渔业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二要开展典型经验交流观摩活动。要动员船东船长和渔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较好的渔船、渔业企业进行现场交流、观摩活动,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渔船和渔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属危险化学品监管单位要组织涉农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走进生产厂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有关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和局属渔业监管单位要根据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进渔村、进渔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咨询,广泛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宣讲和安全执法等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渔船航行作业、锚泊安全、救生、消防、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方法等知识,回答群众关心的渔业安全生产问题。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采取设置宣传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参观生产经营单位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农业信息网站,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创作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要组织农业生产经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从业人员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渔业安全方面,有关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和局属渔业监管单位要组织广大船东、船长和船员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开展事故责任人现场说法、谈心对话、反思大讨论等,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在全市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船员应急救助技能培训,教育广大船东、船长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应急救助技能。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根据重点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涉农危险化学品安全和渔业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或联合应急演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涉农危险化学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生产企业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渔业安全方面,有关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和局属渔业监管单位要加强对渔业从业人员本职工作需要的消防技能培训,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确保从业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同时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渔业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质投入,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渔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积极参与知识竞赛活动。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泉州市2019年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活动,充分认识应急管理知识竞赛的重要意义,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与本地区应急管理知识竞赛。

      (八)配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级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一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各级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二是开展“行业行”活动。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行业行”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三是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积极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九)抓好渔业安全重点工作。一是开展渔业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渔业科、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要组织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渔业从业人员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渔业从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渔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开展打“三非”(非法建造、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超定员、超风力、超航区)工作力度,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非”“三违”“三超”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渔业船舶和渔业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二是开展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有关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和局属渔业监管单位要利用“安全生产月”和伏季休渔期,对休渔渔船船东、船长及海上作业人员进行普通船员专业训练及驾驶、轮机职务船员的培训,加强船东、船长安全教育,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以安全避让、防风、避浪、防雾、防火和海上自救互救等为主要内容的渔业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渔民特别是船东和船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三是深入开展“平安渔业”创建活动。局属渔业监管单位要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深入创建、务求实效,进一步扩大参与度和影响面。按照创建活动总体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找差距查不足,补短板改落后,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改善服务,切实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要根据实际,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村、船”等相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的目标,确保“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十)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其他应急管理、打非治违、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要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要及时收集、汇总、报送辖区和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数据、信息要随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要每月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二)要提升活动实效。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的统筹指导,做到与各领域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局属渔业监管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打非治违”“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活动、海洋与渔业各类安全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与渔排、渔港安全防汛、防火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网站、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配合相关部门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要强化督导考核。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强检查督导,按照本方案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请于6月5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1)并报送活动方案,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6月份每周三11时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28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2)。

      联系人:黄建平,电话:86382701,传真:86375480,电子邮箱:515992770@qq.com。

      附件:1.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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