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19-00156
- 备注/文号:南农〔2019〕19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0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5月12日,浙江省温岭市一辆号牌为浙10-37622变型拖拉机违法搭载22人,行驶至松门镇甘岙山半山腰时侧翻,坠至路侧约3米深的山坡下,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的重大事故。虽然事故发生在浙江省,但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醒。各乡镇(街道)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举一反三,防范拖拉机违法载人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开展检查督导。农机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保持农机安全监管队伍稳定,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防止安全监管出现空档。要积极推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地方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的领导责任,农机服务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和农机手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持续深化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继续落实省农业厅和省公安厅《关于加大对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安全监管的通知》(闽农综〔2018〕107号)要求,密切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络,建立与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逾期未检、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报废机车行驶、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并针对违法行为做好宣传警示教育和后续监管等工作。
三、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认真落实《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安委〔2019〕3号)要求,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方法,组织农机管理人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田间、果园、茶园、场院等场所,以拖拉机为重点,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茶叶、水果产区,采茶、采果劳动力密集,为图方便,搭乘拖拉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务必高度重视,坚决杜绝,要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时整改,跟踪落实。
四、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拖拉机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利用墟日、节假日以及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以典型安全事故案例为反面教材,通过播警示片、摆警示展板、挂警示横幅、发警示短信和送一封明白纸等方式,始终保持宣传警示高压态势,让广大拖拉机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违法载人的社会危害性和对自身安全产生的严重后果,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五、严格落实农机安全源头监管
市农机站要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监管,规范农机牌证管理。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关,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把驾驶人考试关。对上道路拖拉机必须按照国家安全技术强制标准严格检验,督促机手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粘贴反光警示标识。要认真组织开展档案资料清理,拖拉机及驾驶人档案资料不全、业务办理程序不到位和各类签字签章缺失等问题进行全面规范。要定期更新拖拉机及驾驶人管理台账,及时全面掌握辖区拖拉机安全监管情况。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要提前发送提示通知或发布公告,提醒机主到期办理注销登记和报废手续。要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农民机主报废注销多功能拖拉机,加快存量多功能拖拉机报废进度。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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