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19-00147
- 备注/文号:南农〔2019〕16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3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有效应对汛期对水稻种植的影响,减少不良气候对水稻种植造成损失,有效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户群众利益,请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8〕63号)文件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以充分尊重农户投保意愿为前提,摸清辖区内2019年水稻种植保险农户意向投保面积,主动与所在地人保财险机构协调配合,做好今年水稻保险投保内业(详见附件2、3)及农户投保签名,抓紧落实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投保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有效降低水稻生产风险,切实增强我市水稻种植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附件:1.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19年南安市 乡镇(街道)水稻种植保险投保情况汇总表
3.2019年南安市 乡镇(街道) 村水稻种植保险投保情况明细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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