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19-00139
    • 备注/文号:南农〔2019〕15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5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时间:2019-05-06 15:08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泉安办〔2019〕20号)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传达至所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并按照工作要求全面扎实推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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