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19-00119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19〕5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8
    关于南安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9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9-04-19 08:58

      办理标志(D)

    吴珊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城区家养犬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犬类狂犬病免疫基本情况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南政〔2009〕4号)以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09〕256号)的职责分工要求,近年来,我局认真部署做好犬类狂犬病的免疫和监测工作,在各乡镇(街道)畜牧善医站以及依托有资质的宠物医院设立免疫点,累计印制了《犬类免疫证》、《犬类免疫登记表》2万份发放到各免疫点,组织对定点免疫注射点兽医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宣传犬类狂犬病的防控知识,提高群众对狂犬病危害性的认识。经初步统计,截止2019年3月份,市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免疫有效期内免疫犬类1012只,免疫率仅10.19%。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犬的饲养数量大,统计存栏数不准确,目前仅有少数养犬人能做到圈(拴)养并主动携犬免疫登记,而流浪犬、无主犬以及没有登记在册的家养犬无法统计。

      二是犬类狂犬病免疫率低,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犬类狂犬病的强制免疫政策,大多数养犬人缺乏主动携犬免疫意识。

      三是犬类管理不规范,目前各地均没有明确专门管理机构,难于从根本上做到有效规范化管理。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我局将继续加强犬类狂犬病的免疫监测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防疫队伍的培训和防疫技术指导工作。二是加强对我市宠物医院的日常监督检查,打击违法销售伪劣疫苗的不法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敦促养犬人主动携犬接受免疫登记,形成防控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陈泽金

      经办人员:洪小珠

      联系电话:86387717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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