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1-0101-2019-00009
    • 备注/文号:南农〔2019〕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0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大宣传的通知
    时间:2019-01-10 16:02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相关科室: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六单位《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大宣传,构建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良好氛围。

      要突出宣传重点,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质量兴农万里行”,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宣传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开展诚信经营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普及,曝光典型案例,加大震慑力度。要在广大农村区域全面推进宣传工作,特别要加强农村集市等重点部位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山区等薄弱环节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要编印发放小册子、明白纸、公开信、挂图进行宣传,每个乡镇(街道)、村都要设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宣传栏,张贴醒目的标语横幅。要注重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结合农产品宣传推介、当地民俗活动、节庆活动等,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

      附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宣传标语口号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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