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16:17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安市民政局编制而成的。年报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大路61号,邮编:362300,电话:0595-86393668,电子邮箱:na638220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民政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紧紧围绕我局职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更新我局信息公开目录。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与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内容涵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团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工作、区划地名等领域,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 ,电子化100%,均按要求及时报送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存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等流程,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信息公开前均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指定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管理,并及时送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存档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我局职能,认真做好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专栏的内容保障,及时做好内容更新。通过网上调查意见征集在线访谈等形式,提升公共参与的积极性,增强政策宣传实效。发挥“南安民政”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优势,加大民政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同时,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做好信息发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度民政工作要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把握得不够精准。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精准掌握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二是结合各类主题活动,加大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安市民政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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