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2〕157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12〕77号)文件的精神,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南安市民政信息网”门户网站(www.namz.gov.cn)和“中国南安”网站(www.nanan.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南安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市政府大院内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62300,电话:0595-86382204,电子邮箱:na6382204@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和南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闽政办函〔2012〕157号和南政办内传〔2012〕77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我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工作人员(兼职)于每月初公开我局行政事业单位公用支出明细表、车辆燃油使用情况、公用电话费使用情况、干部职工出勤情况统计等信息,每季度初公开全市低保(五保)资金下发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强化了我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工作职能,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1、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情况。市社会福利中心被列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每月按时张贴公布工程建设资金情况与工程进度,将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工程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
2、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我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于涉及民政行政审批权限项目,更是严把行政审批关,例如公墓、骨灰堂的设立,社会福利企业认定项目,社团登记项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项目,转业、复员、退伍伤残军人及外地迁入本市的伤残人员的审核事宜及丢失证件的补发项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项目,退伍军人安置审批项目,收养登记项目,婚姻登记项目,老年优待证办理项目,百岁老人敬老补助费发放项目等,均严格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并通过南安市民政信息网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咨询及监督。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目前我局无重大公共政策决策、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信息情况。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主要指自由裁量权,根据上级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对自由裁量权进行重新调整并及时公开自由裁量权信息。通过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的现象,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2012年,我局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等多种方式,重点通过“南安市民政信息网”、“中国南安”门户网站广泛宣传《条例》,扩大社会对施行《条例》的知晓率与认知度。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扩大培训人员的范围,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局于2010年5月份开通了“南安市民政信息网”,并进一步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兼职)及时发布并更新民政信息,2012年度,我局通过“南安市民政信息网”、“中国南安”发布民政信息50条,内容涉及低保、优抚、老区、临时救助、殡改等民政信息,及时让人民群众了解民政工作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电子化信息数5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数2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1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33条);政府信息栏公布4条。
电子化信息数50条,占92.6%(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占3.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占25.9%,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占7.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占1.9%,其他占61%),政府信息栏公布占7.4%。尤其对于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能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自然灾害救济资金、低保资金的下拨均及时公开,制定下发并公开了《关于下拨2012年第一季度城乡居民、城市二、三类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南民〔2012〕4号)、《关于下拨2012年第二季度城乡居民、城市二、三类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南民〔2012〕52号)、《关于下拨2012年第三季度城乡居民、城市二、三类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南民〔2012〕88号)、《关于下拨2012年第四季度城乡居民、城市二、三类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南民〔2012〕144号)、《关于下达2011年10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临时食品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南民〔2012〕15号)、《关于下拨2012年上半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南民〔2012〕54号)、《关于下达2012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本级补助经费的通知》(南民〔2012〕56号)、《关于下达2012年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医疗求助门诊补助金的通知》(南民〔2012〕57号)等文件。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南安市民政信息网”、“中国南安”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南安市民政信息网”、“中国南安”门户网站,201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2500人次以上。
2、公共查阅点。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了信息4条,供社会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局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2年,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没有涉及“不予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属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够完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三是政府信息的科学分类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是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六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1、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创新发展推进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救助、退役士兵安置、困难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探索推行重大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如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安置等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等政策公开实行“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同步,加大政策宣传和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策落实,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3、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利用绩效评测的手段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增强公众参与功能。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
4、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本市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代训、在各级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课程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5、稳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推进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探索建设一批“社区(农村)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现有资源和设施,建立社区统一信息发布平台,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加快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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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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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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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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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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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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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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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4
|
10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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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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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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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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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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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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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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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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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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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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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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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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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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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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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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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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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短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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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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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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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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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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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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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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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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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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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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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元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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