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2-00209
    • 备注/文号:南民事〔2022〕3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3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10月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12-14 08:13

    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发放2022年10月份全市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94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10月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孤儿:2022年10月份市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符合条件48人),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2年10月份市民政部门确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全额领取儿童141人),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

      二、发放标准

      2022年10月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每人30元/月。

      三、发放时限及要求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均由市民政局按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请各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南安市2022年10月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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