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2-00162
    • 备注/文号:南民养老〔2022〕2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08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养老服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0-09 14:53

    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根据《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2022〕72号)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2022年9月22日至23日,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对6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方面

      1.南安市龙人伍心家园福利养老院厨房对外未设置纱窗、挡鼠板等“三防”设施;水池未专用;米、油等供货商资质材料不全;仓库内杂乱,未设置排气设施;冰箱内结霜严重,食品堆叠存放;未在配餐间内进行分餐;更衣室内未配备洗手消毒用品;厨房垃圾桶未加盖。

      2.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烹饪间排气扇对外未设置纱网等“三防”设施;后厨存放大量杂物、废弃物品;米、油等未能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未录入“一品一码”;仓库内发现变质洋葱,食品未离地存放,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吊顶破损,未设置排气设施;冰箱内食品杂乱堆叠,使用非食品级塑料袋;粗加工区内洗菜池移至烹饪间内。

      3.泉州滨海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后厨“三防”设施不全,现场有苍蝇;拆包后重新灌装调料无标签;长者自带食品无区分标签;冰箱内结霜严重,食品裸露保存;食品加工工具无生熟区分标签;食品留样量不足、品种不全;长者消毒柜未专用,未有效投入使用。

      4.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南安市英都镇养老分公司厨师无健康证;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烹饪间未设置纱网、门帘等“三防”设施;未能提供米、油、菜等供应商资质材料、检测报告;仓库内未设置排气设施,食品未离地存放,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存在过期白醋;冰箱内食品裸露保存;砧板已老化,且未有效区分使用。洗菜池、洗碗池未专池专用,且均移至烹饪间;食品留样量不足;厨房垃圾桶未加盖;员工餐具未消毒。

      5.南安市省新镇温馨家园养老院未能提供米、油、菜等供应商资质材料、检测报告;仓库内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未设置排气设施;冰箱内食品裸露保存,生食熟食混放;食品留样量不足,留样品种不全;厨房垃圾桶未加盖。

      6.南安市洪梅镇龙人伍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仓库内食品未加贴标签,无排气设施;食品仓库未单独设置;食品留样量不足,品种不全;粗加工内的洗菜池、洗碗池移至烹饪间;厨房垃圾桶未加盖。

      (二)服务质量安全检查方面

      1.南安市龙人伍心家园福利养老院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不健全,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

      2.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不健全,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不健全。

      3.泉州滨海医院老年养护中心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不健全,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不健全;“九防”措施演练不到位。

      4.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南安市英都镇养老分公司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不健全,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落实每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5.南安市省新镇温馨家园养老院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不健全,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

      6.南安市洪梅镇龙人伍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不健全,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

      (三)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方面

      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泉州滨海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南安市省新镇温馨家园养老院、南安市洪梅镇龙人伍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消防员未取得执业资格。

      (四)信息公开方面

      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南安市英都镇养老分公司未在院内公布服务管理信息,服务管理部门、人员资质、相关证照未做公示。

      (五)规章制度落实方面

      霞美镇幸福家园养老院、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南安市英都镇养老分公司老年人信息档案制度不健全。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南安市英都镇养老分公司老年人出入、探视、请销假制度不健全,登记不到位;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不到位。

      (六)突发事件应对方面

      泉州滨海医院老年养护中心、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南安市英都镇养老分公司、南安市洪梅镇龙人伍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应急救援设备配备不全。

      二、下一步整改要求

      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2022〕72号)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持续、有效地推进我市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一)提高认识。抓好服务质量、服务安全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提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要做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及时汇报,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支持推动工作。要统筹安排,积极协商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单位配合,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二)抓好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乡镇要及时督促相关养老机构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消极应对的,按《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9〕103号)文件,列入失信名单。

      (三)强化督查。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检查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未抽查的养老机构如存在同样问题而未及时整改的,一同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有关乡镇要把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建立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报告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养老科(联系人:吴美芬 电话:0595-86373661 邮箱:jjk86373661@163.com)

     

     

      南安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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