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7109-0101-2022-00056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南安市民政局 | 文 号 | 南民救助〔2022〕22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5-13 | ||
标 题: |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5月份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5月份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麻风村: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精神,现将2022年5月份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55200元拨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龄补贴资金基本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含市直有关单位),由银行直接发放到低保户,确保高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二、市直有关单位高龄补贴资金,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发放。
三、高龄补贴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含特困人员)本人满8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凡退出低保或死亡的,应同低保金一并停止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四、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低保对象的补贴资金,应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发放后,请及时将发放的低保对象花名册送市民政局财务室办理核销手续。
附件:1.2022年5月份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2年5月份下拨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汇总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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