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7109-0101-2022-00046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南安市民政局 | 文 号 | 南民养老〔2022〕9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4-19 | ||
标 题: |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第一季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第一季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民政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发〔2017〕11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根据《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南安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民〔2020〕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376.672万元下拨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龄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银行直接发放到高龄补贴对象的“新农保”银行账户内。
二、对80-99周岁的新增老年人,从符合条件之日的次月起开始发放高龄补贴;对新增的百岁老人,从符合年度的1月起发放高龄补贴。已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户籍迁出我市或去世后,从户籍迁出或去世之日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三、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待遇的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再发放高龄补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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