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1-00156
- 备注/文号:南民〔2021〕8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3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工作,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行政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通知》(泉民审〔2021〕5号)精神、南安市委编办批复的权责清单《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南安市民政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南委编办〔2021〕4号)和《中共南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南委法办〔2021〕10号),制定了《南安市民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核审批科联系。
附件:1.行政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行政处罚类)
2.行政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行政强制类)
南安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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