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1-00137
    • 备注/文号:南民〔2021〕7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3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7-12月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07-13 15:40

    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为切实做好革命“五老”人员优待工作,现将2021年7-12月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25.676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起我市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34元,2021年7-12月按上述标准发放,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按7:2:1比例分担。

      二、根据《福建省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闽财社〔2014〕31号),请加强对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

      三、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

      附件:2021年7-12月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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