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1-00002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8
各全市性社会团体:
为落实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南防控指办〔2021〕1号)要求,现将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社会团体有关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两节”期间,业务主管单位为市民政局(包含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原则上不举行年会、换届、成立以及其他大型集会活动;其他社会团体若需举行,须由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意见。
2.各社会团体要加强会员教育和管理,广大会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分餐制、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
3.各社会团体要积极配合当地防控疫情指挥部工作,发现人员有疫情情况应及时向疫情防控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南安市民政局
2021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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