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391
    • 备注/文号:南民〔2020〕1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03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2-22 17:02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民办〔2020〕1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制订《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业务科室、各直属单位请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每月19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个工组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郑碧红 电话:86393668 电子邮箱:na6382204@163.com

     

     

     南安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民政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坚决防范大火、遏制亡人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及直属各单位要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果为基础,持续推进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紧盯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殡仪馆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员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核查消防安全、水电气安全、设施安全,进一步降低隐患存量、遏制隐患增量。二是紧盯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元旦、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前后,要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周密制订消防方案,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强化火灾防控。三是严防“小火亡人”,要对辖区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存储使用易燃易爆用品、占用消防车道、安全出口、通道堵塞,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三合一”等违法行为。关注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宣教消防安全常识。将火灾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

      (二)突出重大风险、关键领域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及直属各单位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与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相结合,紧抓火灾防控。一是实行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堆放货物、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导致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二是强化高层建筑通道治理。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的单位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制订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三是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要主动协调公安、消防、工商、住建、卫生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安全整治。

      (三)持续夯实基础、强化宣传

      一是积极推广智能感知网络设备,推进“智慧用电”“智慧消防”建设,并在小单位、小场所推广应用智能感烟报警、简易喷淋,充分发挥技防物防手段在初期火灾的监测预警作用。二是突出宣传教育先导作用,抓住重要节点宣传,以“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干部职工以及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及时动员部署。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及直属各单位要按照省民政厅出台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5日前)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业务科室及直属各单位要及时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切实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工作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

      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市局将适时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民政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进行现场抽查。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各单位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等工作机制。对市局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任务,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工作。针对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一步明确冬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

      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各级领导要带队开展督导检查;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集中行动,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三)落实隐患整改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排查、谁督改”的原则处置一般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加强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制订切合实际的、有针对性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限期整改,及时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肃考核问责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对本辖区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手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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