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374
- 备注/文号:南民〔2020〕11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16
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老区〔2020〕100号),经市政府同意,从2020年8月1日起我市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每人每月1638元的基础上增加150元,调整后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788元。
现将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提高资金2.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专款专用,款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
附件:2020年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提高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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