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344
- 备注/文号:南民〔2020〕10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5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为促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保障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正常运行,并通过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运营补助及养老服务设施)(微型消防站)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0166号)文件精神,现将运营补助资金70万元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的设施维护、老年文体活动开展及日常运行与管理等方面。每个点补助2万元。
二、请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运行工作,指导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并将活动照片报送至市民政局养老科。
三、请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及时拨付、注重实效”的原则,将以上款项尽快落实至项目,款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列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附件:2020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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