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035
- 备注/文号:南民审〔2020〕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2
黄庆达、傅燕燕等九人:
你们《关于申请登记南安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报告》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其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共南安市委统战部。该会登记后,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机关的监督管理。
南安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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