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0-00015
- 备注/文号:南民事〔2020〕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6
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发放2019年11月份全市困难群体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329号)精神,现将2019年11月份革命“五老”人员和孤儿临时价格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革命“五老”人员:2019年11月份健在革命“五老”人员(符合条件35人,扣除码头镇重复对象1人,实际发放34人),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
(二)孤儿:2019年11月份市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符合条件63人,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2人),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2。
二、发放标准
2019年11月份革命“五老”人员和孤儿临时价格补贴标准52元/人月。
三、发放时限及要求
(一)革命“五老”人员临时价格补贴资金由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发放。各地要充分认识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专款专用,尽快足额发放到革命“五老”人员手中。补贴资金发放后请将发放对象花名册送市民政局财务室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二)孤儿临时价格补贴资金由市民政局按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请各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南安市2019年11月份革命“五老”人员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分配表
2.南安市2019年11月份孤儿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20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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