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19-00193
    • 备注/文号:南民〔2019〕28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6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下拨第三季度8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9-11-07 09:12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民政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发〔2017〕11号),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根据《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南民〔2018〕163号)和《南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全市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的通知》(南老龄办〔201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8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333.618万元下拨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龄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银行直接发放到高龄补贴对象的“新农保”银行账户内。

      二、高龄补贴从老人符合条件之日的次月起开始发放;老人户籍迁出我市或去世后,从户籍迁出或去世之日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三、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的80-99周岁的老年人不再发放高龄补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附件:2019年第三季度8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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