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19-00023
    • 备注/文号:南民〔2019〕6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9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报送2018年度报告和开展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9 17:06

    各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规定,将对在我局登记的基金会进行2018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的基金会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二、年检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

      三、年检事项

      (一)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基金会基本信息、内部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报告、监督管理等内容。

      (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聘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进行审计,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三)党建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党员情况、党组织基本情况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

      (四)网上报送。基金会网上填报系统已开通,各基金会登录福建社会组织网,点击“网上年报”后再点击“基金会网上年报”进入“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也可以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键入(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进入“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页面中部的“基金会”进入“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在“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输入登录用户名(基金会中文全称)、密码(2018年新增基金会密码为信用代码后8位)和识别码,最后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所有报表的在线填报。

      (五)文本送审。各基金会应当将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及年度报告,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加盖单位公章后,并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于2019年3月31日前送交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接受年度检查。

      四、注意事项

      (一)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由我局开展审核工作,确定年度检查结论。各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等,将适时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布。

      年度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或者捐赠人、慈善信托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内容,不予公开。

      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后,不得修改。

      (二)变更章程情况。根据《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2018年版)的通知》(南民〔2018〕102号)要求,还未办理章程变更手续的基金会,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年检工作抓紧办理。

      (三)扶贫攻坚情况。根据《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南民〔2018〕187号)精神,还未报送“2018年至2020年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和2018年度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情况”、《2018年度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信息统计表》的基金会,年检时一起报送。

      (四)党建工作情况。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请在年检时一起报送《2019年社会组织及党组织电子工作台账报表》。

      (五)随机抽查。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我局将根据需要确定一定比例,对部分基金会开展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抽查或者专项检查,检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逾期处置。对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将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依法予以处理。

      (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填报表。按时年报的基金会,有意向获取2018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以填写《2018年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填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4月3日前报送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

      (八)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基金会的年度报告有异议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书面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举报后将予以核实并作出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在对基金会年度报告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基金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九)相关文件和表格下载:南安市社会组织公共邮箱,MZNJ2008@163.com;密码,86380113。

      办理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

      联系电话:86383936

      24小时年检技术咨询电话:17328862806、17306716830、13611021478、15313140934。

     

     

     南安市民政局

      2019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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