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2-0101-2021-00002
    • 备注/文号:南林〔2021〕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6
    南安市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6 01:0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第四季度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an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安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政府大院内林业局办公楼,电话:0595-86373907,邮编:36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自觉主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局部门预算、机构职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工作动态等重点事项;认真做好公众参与和服务工作,努力加大公众对林业工作的参与度,2020年11月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森林防火知识问卷调查,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征集推进我市乡村绿化建设建议的公告。2020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

      (二)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进行规范,减少不必要的争议,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度处理依申请公开6条,已按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南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开属性,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的规范,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保密性,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即信息填报责任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发的“三审”责任制。对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规范性约束,要求对所有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按照“谁审签谁负责”的原则,依照流程审查无误方核准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指定专人做好定期进行更新、维护,动态管理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林业局栏目的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由局分管领导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符合公开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外部监督,通过民主测评实行监督,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约束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政务公开工作。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253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咨询服务不够全面;三是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较为单一,以文字表现为主。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加业务培训,加强与其他单位的联系,借鉴好做法,总结新经验,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全面的认识。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运用多种方式、图文并茂,贴近公众生活实际,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四是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准确规范地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林业局

      2021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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