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5-1700-2010-04720
    • 备注/文号:南科[2010]14号
    • 发布机构: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3-31
    南安市科技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31 07:10

    南安市科技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由南安市科技局办公室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指标统计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如有疑问可联系:南安市科技局办公室(电话:86310689)。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李孙逵局长任组长,陈金柱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初步形成了分管有领导、责任有落实的良好局面,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信息办公室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制定了《南安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编制了《南安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我局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经费安排及其他保障工作,以专业网络维护机构为技术支持的工作机制。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开展《条例》、省政府办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以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特别要求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人员,必须充分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09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7条,2003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财政决算类的信息2条,占28.6%;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28.6%;工作动态类信息2条,占28.6%;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占14.2%

    截止至2008年底,共梳理2003年以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种栏目的信息有39条,所公开的信息均为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以网络公开为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09年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3条,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1条,其中因涉及“工作秘密”而不予公开的信息20条,因涉及“个人隐私”而不予公开的信息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09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进行收费或减免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由于我局的工作特点,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多,并且与市政府信息办公室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组织落实等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三是还需加强梳理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把梳理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认真整理由近及远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步完善公开信息内容。

    (二)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二是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和局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09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7

    46

    其中:1.网站公开

    7

    46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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