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5-0101-2025-00022
- 备注/文号:南科〔2025〕5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科技特派员: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泉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泉州市科技特派员考核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规范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度备案选认南安市自然人科技特派员433人次、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8个。
二、考核主体
考核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协助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一)自然人科技特派员:从服务方式、服务次数,三方协议完成情况、服务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考核,满分为100分。
1.服务方式和次数(20分):提供行业知识、生产技术、产品营销、趋势预测等现场技术指导或咨询服务每次加3分;通过微信和电话服务每次加2分。
2.服务内容(40分):完成三方协议约定服务工作加20分;在解决具体生产、加工、销售等难题,制定或参与主导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指导研发新产品,举办技术培训等内容每多一项加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服务成效(20分):服务对象年度总收入比上一年度每增长2%以上加5分;在服务带动周边农户,指导建立省、市、县级科技创新平台,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每多一项加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服务二产、三产的科技特派员按取得经济社会效益量化指标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评分酌情打分)。
4.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由被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评价,90分及以上为很好、70-89分为好、60-69分为一般,分别打20分、15分、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
5.加分项(20分):主持或参与省、市、县级项目通过立项每项分别加10分、5分、3分;服务对象获政府表彰或资质认定的每项加5分;经验、模式得到好评并在省、市、县推广每项分别加10分、5分、3分;在报纸、电视或《泉州科技》微信公众号发表篇典型案例每项加3分。
(二)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从服务方式、服务次数,三方协议完成情况、服务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考核,满分为100分。
1.服务方式和次数(20分):提供行业知识、生产技术、产品营销、趋势预测等现场技术指导或咨询服务每次加3分;通过微信和电话服务每次加2分。
2.服务内容(40分):完成三方协议约定服务工作加20分;在解决具体生产、加工、销售等难题,制定或参与主导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指导研发新产品,举办技术培训等内容每多一项加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服务成效(20分):服务对象年度总收入比上一年度每增长2%以上加5分;在服务带动周边农户,指导建立省、市、县级科技创新平台,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每多一项加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服务二产、三产的科技特派员按取得经济社会效益量化指标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评分酌情打分)。
4.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由被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评价,90分及以上为很好、70-89分为好、60-69分为一般,分别打20分、15分、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
5.加分项(20分):主持或参与省、市、县级项目通过立项每项分别加10分、5分、3分;服务对象获政府表彰或资质认定的每项加5分;经验、模式得到好评并在省、市、县推广每项分别加10分、5分、3分;在报纸、电视或《泉州科技》微信公众号发表篇典型案例每项加3分。
四、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分为考核服务对象评价、科技主管部门评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考核评议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服务对象评价:由考核对象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填写考核评分表(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填写附件1,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填写附件2,“考核等级”、“考核人员(签字)”、“主管单位评分”这三格不用填写),经服务对象评议打分,附上相关服务佐证材料及照片报送服务对象所在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3)。
(二)科技主管部门评议:由南安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询问等方式,结合查看科技特派员报送的材料以及平时了解的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核查和评价。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由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征求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公布确认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按照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其中80分及以上可评为优秀等次;70分及以上但低于80分可评为良好等次;60分及以上但低于70分可评为合格等次;低于60分或无故不参加考核可评为不合格等次。
(二)个人科技特派员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的给予工作经费0.5万元的,相应提取50%包干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交通、通讯和生活津贴补助,其余费用按经费管理规定报销,确保经费使用更加便捷、安全、高效;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考核等次优秀、良好,给予工作经费2万元。考核等次合格、不合格,不给予工作经费。
(三)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将优先继续选聘南安市科技特派员,优先推荐申报省、泉州市级科技特派员。考核结果等次为不合格的,将不再选聘,取消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申报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考核对象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的考核评分表需服务单位及服务单位所在乡镇(街道)盖章。各乡镇(街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协助组织做好考核工作。
(二)科技特派员考核材料提供以纸质版为主,科技特派员根据开展服务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科技特派员考核评分表纸质材料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服务对象所在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科技特派员考核评分表及佐证材料和评价结果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农社科(市科技局2楼211室)。
(三)考核结果优秀等次,需提供纸质版典型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等方面。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95-86310388
地址:南安市成功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大楼2楼211室农社科。
附件:1.自然人科技特派员考核评分表
2.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考核评分表
3.各乡镇(街道)科技特派员评价结果汇总表
4.2024年度南安市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名单
5.2024年度南安市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名单
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南安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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