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5-0101-2023-00005
- 备注/文号:南科〔2023〕1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2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委〔2021〕19 号)第19页第4点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泉州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25 万元奖励。
2022年,我市新增通过认定省级众创空间1家、泉州市众创空间2家、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2家,共获得南安本级奖励资金150万元。
经函商相关部门协助查询,未发现上述企业或个人存在涉黑涉恶及失信情况,现下达南安本级奖励资金150万元。
附件: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泉州市众创空间、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补助经费南安本级资金明细表
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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