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5-0101-2019-00013
- 备注/文号:南科〔2019〕4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3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8〕155号)文件精神,经过申报、推荐、审核、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确定选认2019年度南安市自然人科技特派员89个(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按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支持,完善政策保障,做好辖区内认定的科技特派员跟踪管理、指导服务;引导服务单位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绩档案,年底向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报送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总结;积极引导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提升科技特派员的精准服务水平,推动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附件:2019年度南安市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名单
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南安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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